当前位置:
关于做好第四批汉中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04-25 14:59
来源: 汉中市科学技术协会
打印
汉市科协发〔2021〕16号
                                                                

中共汉中市委组织部
汉中市科学技术协会
关于做好第四批汉中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委组织部、县区科协,市委各工作机构、直属事业机构,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汉中经济开发区、兴汉新区、航空智慧新城、滨江新区党工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为做好第四批汉中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按照《汉中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修订)》(附件1)规定,市级工作站的申报与认定原则上在各县区、中省驻汉单位或市属相关部门已认定且已运行一年以上的工作站基础上进行。所有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自愿申报。每个县区至少申报1个院士专家工作站。引进院士的建站主体,在与院士签订建站协议后直接认定为市级院士工作站。建站主体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汉中市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产业园区、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学校等;
    2.具备较强研发能力,拥有专门的研发机构,研发团队结构合理,能为院士专家及其团队进站工作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及其他后勤保障;
    3.与引进的院士专家有前期合作基础,有明确的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合作任务,签订3年及以上的建站合作协议,双方书面协议约定事项应工作目标清晰、任务具体、分工明确、指标量化、知识产权归属和受益分配清楚、成果可评价;
    4.申请建站的企业,应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且上年度科研经费投入不少于销售收入的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站主体,取消市级工作站的申报和认定资格:
    1.申报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2.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被行政或司法部门确认侵权行为的;
    3.因技术原因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严重环境污染事故的;
    4.因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理的;
    5.对建站期间没有按照要求开展工作,或绩效评估和考核认为不合格的;
    6.因其他特殊情况不宜建站的。
    二、申报截止时间
    2021年6月30日。
    三、申报程序
    各推荐单位应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提出推荐意见后报送市科协;县区所属建站单位按照属地管理进行,申报、推荐和初选工作由各县区委组织部和科协牵头组织实施,其他相关部门支持配合;中省驻汉单位、市属单位等建站主体可直接向市科协申报(涉及单位秘密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报送)。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主要由三部分组成:
    1.建站单位书面申请报告(附件3);
    2.《汉中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表》(附件4);
    3.相关附件材料(附件清单)。
    申报材料必须按以上顺序编好目录、页码,加盖公章并添加封面(附件2),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汉中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有关文件表格,可查询天汉先锋(http://hzdj.hanzhong.gov.cn/)或市科协网站(http://kx.hanzhong.gov.cn/)“公告栏”并下载。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卫  坤
    联系单位:汉中市科学技术协会
    联系电话:2216901
    邮箱地址:510805099@qq.com

    附件:1.附件1.汉中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管理办法(修订)
          2.附件2申报材料封面样式
        3.附件3申请报告模版
          4.附件4《汉中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表》及《附件清单》




                                 中共汉中市委组织部             汉中市科学技术协                                                                                             2021年4月21日

汉中市科学技术协会版权所有     网站地图

电话:0916-2250135    电子邮箱:ywd19991104@163.com

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将坛西路550号    邮编:723000

陕ICP备14003207号-2    汉中网安:61230001

汉中市科学技术协会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汉中市科学技术协会”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 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