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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汉中市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的通知
2021-12-21 16:43
来源: 市科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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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市科协发〔2021〕55号


汉中市科学技术协会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汉中市

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县区科协:


为进一步提升全民科学素质,加强基层科协科普能力建设,按照省科协关于“基层科普行动计划”新要求,经与市财政局协商,现就2022年度汉中市“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县区科协。


二、申报范围


(一)科普设施阵地建设重点支持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各县(区)从本地实际出发,促进现代科技馆体系建设。县级科技馆可按照从无到有、一主多分、主分结合、从有到优的思路建设。建好用好青少年科普馆(科技活动中心)、社区科普活动中心(科普馆),农村(社区)科普大学(培训学校),科普画廊、电子科普画廊,在党群中心、基层文化综合服务中心建好科普图书室,有条件的县区建设科普主题公园、科普主题广场、打造特色科普小镇。支持公众科学素质研究中心建设,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提升。


二)科普助力乡村振兴重点支持农技协建设和转型升级,支持“农技协科技小院(农业专家服务站)”建设,支持“农技协科技小院(农业专家服务站)”开展农技推广和实用技术培训,服务产业发展。支持围绕产业兴旺培育打造科普示范基地,普及推广高产优质新品种、新技术,及时解决群众生产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带动当地产业发展和群众增收。


(三)科技志愿服务重点支持科技志愿服务试点县、试验区建设,支持科技志愿服务组织发挥作用,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科技志愿服务品牌活动。(四)科普信息化重点支持科普微视频创作。发挥科教资源优势,鼓励热心科普的学协会和科技工作者,在“学习强国”、“科普中国”和“汉中科普”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实用技术、医疗健康、安全用药等科普微视频,让科学传播的微视频火起来。支持在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等大众传媒开设科普栏目。


三、申报要求


1、按照公开自愿申报的原则,由申报单位自主申报,市科协联合市财政局进行项目评审、网上公示、审核确认,报省科协备案核准后,立项下达并拨付项目经费组织实施。


2、申报项目应为2022年计划实施的项目,各县区科协要加强项目申报的前期工作调研、摸底,确保申报项目要围绕科协中心重点工作、符合当地实际。


3、各项目申报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中省市相关项目的标准条件,如实编制《汉中市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1),实核项目经费预算和支出内容。特别是项目名称要参照2019年度市科协下达的“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立项名称规范,准确反映项目实施的具体内容,项目名称含混不清不予评审。申报截止时间为1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4、项目评审、立项资助、管理监督、绩效评估按省财政厅省科协关于《印发陕西省省级科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教[2020]205号)、《汉中市科学技术协会科普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汉市科协发〔2017〕42号)、《汉中市科学技术协会科普项目跟踪管理办法(试行)》(汉市科协发〔2018〕52号)的规定执行。


5、各县区科协要定期向市科协报送项目实施动态进展情况,在年底前及时填报《汉中市2022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2)。市科协将根据情况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执行不力、效果不佳的项目单位在下一年度计划审核时予以核减。


6、各县区科协和项目实施单位要积极总结宣传计划实施过程中的好做法和典型经验,督导已实施的“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进一步做好服务工作,持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7、各项目申报单位要上报推荐顺序建议报告和项目申报书各一式一份,推荐报告特别要求对推荐项目名单按照优先顺序进行排列,同时报送电子版,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各申报单位可在汉中科协网站下载本文件及相关《申报书》,网址http://kx.hanzhong.gov.cn。


联系人及电话:何 攀   2250135


附件:1、汉中市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申报书


      2、汉中市2022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统计表                         



汉中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1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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