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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展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的几点建议
2020-01-08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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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坪县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的调研报告 

    

  为了发展我县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以下简称农技协),促进农技协的快速健康发展,在加快我县农业产业化经营步伐、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中更好地发挥农技协的作用。近几年,我会在发展农技协实践中做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并对农技协发展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对策形成了一些观点和认识。 

  一、农技协发展现状 

  农技协,是适应市场经济和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需要,由从事种、养殖业产品生产经营的农户(专业户)自愿组织起来,在生产、技术、资金、信息、购销、加工、储运环节实行自愿互利、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自我受益、自负盈亏,以提高农产品竞争能力,增加会员收入为目的的农村群众联营经济合作组织。佛坪县农技协始建于2005年,历经创建、发展、巩固和提高等几个阶段。截止2018年底,全县先后发展规范性农技协组织24个,其中民政注册登记20个,会员总数2300人,带动农户6850余户。全县农技协拥有注册商标品牌9个,年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的有6个,100万元的有7个。由农技协带动的农民年收入平均增加2900元。 

  农技协作为科协组织网络广大农户的桥梁和纽带,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中发挥着越来越明显的作用,据统计,近两年来由农技协推广的名优新品种新成果11个,推广先进实用技术26项,由农技协带动形成当地农业支柱或主导产业有8种,农技协组织举办农民技术培训班有60多场次,组织开展科普活动有20场次,培训农民达1000余人次。 

  二、农技协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县农技协组织的发展过程中,一些农技协究其原因规模小,信息不灵,与外界联系不足,没有一定经济实体作支撑,缺乏必要的人、财、物支持等,而有名无实或自行解体。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对农技协发展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不少领导干部对农技协的性质、地位、作用和潜力缺乏足够的认识,部分领导没有充分认识到农技协的发展壮大,有利于普及推广农村先进实用技术,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溶合,推进农村的技术进步、农业产业化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性,从而对农技协的建设发展问题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导致在实际工作中缺乏对农技协统一的管理和指导,部分农技协处于分散、自由发展的状态。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出台后,农技协发展受到制约,农技协发展速度减慢。主要原因是各镇办认为农技协前途不如合作社,农技协的发展没有法律保障,政策支持不够,由于合作社属政府业务部门批复成立,有项目资金支持,各镇办扶持力度明显向合作社转移,制约了农技协的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技协同属于农民农专业合作组织,但两者在组织属性、经济特征、利益关系、法人类型等方面有着差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质是企业,以企业的规则运行,入社需资金,成员与组织联系紧密,而农技协是非营利性社团组织,入社时缴纳会费而不是出资,利益关系比较松散。只有经济实体型农技协才有可能发展为高层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绝大多数的农技协仍将是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主要组织形式。 

  (三)农技协法律地位不明确,职能范围不清,发展方向不够明朗。至今没有一部法律规定农技协的法人地位,部分农技协尚未按照《社团管理登记条例》规定注册登记,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不健全,章程不规范,农技协工作阵地一定程度上存在萎缩的趋势。缺乏面上政策性支持,导致不少人误认为合作社取代农技协,农技协发展面临前所未有挑战。 

  (四)农技协发展资金短缺、缺乏良好的社会环境,内部管理不够规范。目前,不少农技协组织机构、管理机制、规章制度不健全,会员与协会之间连接的纽带主要是技术或服务,经济利益关系不紧密,一些地方的农技协一无资金,二无场所,三无专人,四无实体;再者受贷款风险等级因素,贷款难、融资难;信息不畅,观念陈旧,缺乏市场信息服务网络;综合实力较弱,自我发展后劲不足。 

  (五)缺少宏观发展规划、组织建设及鼓励措施等方面的研究和指导。一是产业化程度不高,受传统生产经营意识束缚强;二是大市场意识弱,品牌、认证、质量等观念淡薄;三是缺乏较强经济能力销售队伍,占领市场的竞争力不强。 

  三、农技协发展的对策与措施 

  (一)大力宣传,积极营造支持农技协发展的舆论环境。一是要召开专门会议和举办专题讲座,全面进行农技协知识的宣传,解决部分乡镇和部门对农技认识不足的问题;二是加强宣传报道,着力培育典型,扩大农技协的社会影响,树立农技协的社会形象;三是开展理论研讨和经验交流,加强对农技协发展趋势、发展规模的研究和探讨,举办农技工作经验交流会。四是建立激励机制。对管理规范、活动正常、有较大带动促进作用的农技协,对扶持和发展农技协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科协和县委、县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对获得全国、全市先进农技协的给予一次性奖补资金并加强项目扶持。 

  (二)加强农技协自身建设,适应市场经济和农业市场化运作机制。合作社和农技协属于不同形态、不同重点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各自有其发展的空间和前途。应该积极支持和引导已经具备条件的农技协主动成立合作社,以获取政策的优惠,使农技协成为合作社的母体;同时,对已成立的合作社,要积极引导成立农技协,着力推行“基地+协会+合作社”的运作模式,使合作社成为农技协的后盾和工作支撑点。使合作社和协会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三)加强农技协组织规范建设,推进农技协运行机制的创新。在协会经营运行过程中,县科协要深入指导协会完善自我激励和约束机制及互惠互利机制,努力使每个农技协都要有一个好的班子,完备的章程,明确的宗旨、任务、体制和会员权利义务,建立健全有效的利益联动机制和社会保障机制,努力把农技协办成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产权明晰,具有较强辐射功能和竞争能力的市场主体,走上自我完善、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路子。 

  (四)加大支持保护力度,营造农技协发展的良好氛围。农技协发展工作,需要科协、工商、民政、税务、农业、金融等部门给予必要的扶持,建议民政部门放低门坎,工商部门对具备法人资格的农技协给予领取营业执照,并优先优惠办理农技协的商标注册申请;税务、财政、农委部门在税收征缴、人才需求配制、农业科技项目申报上给予支持,在资金方面,建议财政部门设立农技协发展专项基金,为农技协发展进行贷款担保。通过项目示范引导,资金帮扶,达到助推农技协发展的目的。 

  (五)加强领导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议县委、县政府成立农技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把科协、农经、民政、工商等部门作为成员单位,负责对农技协组织开展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加强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管理,制定行业标准、规范、组织农技协开展学术交流、工作交流和同类相关农技协活动,帮助农技协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协助搞好农技协动态监管、创造品牌和已有知识产权,抓好试点示范,总结、推广农技协工作经验,发挥农技协工作网络优势,为农技协搞好人才、技术、信息和项目管理服务。(佛坪县科学技术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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